蔡老板闻言莞尔一笑,‘压力山大’这个词倒是新颖。

        不过,她脑海里此前还真闪过是否组建音乐部门的想法,但正如林意所言的,唐人自创立以来就志在要成为业内一流的影视剧制作公司,在没遇到林意这样一个怪咖之前,作为创始人的她就从未闪过要做音乐这个念头。那麽,唐人要因为一个人而去改变创立目标麽,思虑过後,她的答案偏向於否定,关键她也不是g这一行出身啊。

        “所以蔡姐,我是这样想的。是否是由我本人成立一个音乐工作室出来,工作室只对接负责我的音乐事宜,这样公司内就可以不必特意为我开辟出一个陌生的事务领域。”

        工作室?

        乍然听闻这个词,蔡老板有些不解。尽管她曾在影视行业高度发达的港岛做过制片人,但工作室模式是在一五年之後才逐渐出现。

        林意举了个例子解释道:“b如我写了一首歌。呃......这个例子还不够形象。例如,我攒下一些歌准备出一张专辑,那麽专辑由工作室做出来後,公司方面可以帮助联系音乐圈的资源、在宣发环节提供助力。”

        “工作室和公司以联合T的形式对诸如嗨蝶这样的业内专辑发行公司合作,借用了公司资源,收益就由公司和工作室商谈分成。而这些歌曲,公司旗下艺人在经纪周期内进行各种商演时,可以无偿使用等等......”

        这麽一举例解释,蔡老板感觉这所谓的工作室倒像是林意个人在公司之间架设了一个桥梁。这个充当了桥梁的工作室,是承担了唐人需要为林意经营负责的音乐部分职能。

        听上去倒是可行,这样唐人公司内部既不用成立业务完全陌生的音乐事务部,也可以享受由此带来的艺人商业价值提升所给公司带来的收益,而需要付出的是一些资源上的牵线搭桥。

        面谈在继续。

        彼此的交流里,尽管有空调暖气,但随着林意和蔡老板两人关於经纪合同的意见交流,餐桌上的饭菜也变得凉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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