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这样说可能有些费解,但不管是影视音乐还是其他,於我而言,在未来走好影视演员这条道路的同时,也想发行一些歌曲,啊,先请谅解我的一些不自量力。那麽,这就产生一个问题,我在这经纪周期中所谱写出、宣发出的歌曲该怎麽规定?这是草拟合同中的一片空白。”
说完,林意的目光认真的看向蔡老板,他必须确定好这一部分的利益。在接下来,若能参演仙剑一,他自然会为这部剧尽可能还原出里面的片头片尾cHa曲以及BGM,但这些东西总不能被白p。
他不想在这方面模棱两可,他需要一个肯定的说法,不然定会为以後双方的不愉快埋下隐患。
听了林意的话,蔡老板眼里闪过了以为然的神sE。
自打林意谱出了《新聊斋》片头曲,又听说他在剧组即兴创作了一首《再见再见》,加之还听闻他还在後海同样流唱着一支小曲,她就曾对此做出些思考。之前没提及,是她同样没想好,毕竟,一个拥有谱曲创作能力的演员,她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遭遇到。
以这“影视”和“音乐”两个领域为例,尽管两者属於不同范畴,但能够预见的是,藉助唐人公司,林意将会得到影视资源的倾注和曝光,这将助力其为更多观众所熟悉。由此,他创作的歌曲也会得到更大程度曝光。
公司层面,也乐意联系资源去让这些歌发光发热,以此不断促进林意形象热度的添砖加瓦,提升其商业价值,这样会更好为公司及其个人创造收益。自己决定签下林意,不就是看中这一方面麽。只是,一旦涉及到收益,这就涉及到公司与个人之间的分配问题了。
“林意你有什麽具T的想法?”
蔡老板手指下意识的滴答起来,她想先听听这个年轻人的看法。在她看来,林意既然是提出这样一个问题,那肯定是心里有点想法了。
林意在脑海里梳理了一下表达思路,事关核心利益,这时候并不是彼此谦让的时候,他清楚自己需要表明态度,於是就道:
“人吗就我一个,以演绎和音乐发展为例,两者不可能完全剥离开来。但唐人是以影视经纪为全部业务的优秀公司,音乐事务并不在经营范围之内,我想公司也不大可能为我专门开辟一个音乐事业部,真要这样做,我也压力山大。谱曲一定是偶尔得之的礼物,背负太多之後反而不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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