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浸其中,长达数日,甚至月余才能看完,反复的咀嚼其中的滋味。给人脑海的持续冲击,自然非诗词可比,简直是印在脑子里。
小昏侯著!
谢灵云这才注意到,这本《石头记》居然是金陵城头号大纨绔,小昏侯楚天秀的最新力作。
兄!
我的偶像啊!
鸿门客栈里写的那首昏侯新词,他反复琢磨,至今还没学明白怎么模仿来写呢。
这一眨眼,又出了一本鸿篇巨著。
你太牛了。
也就只有你,才能把一篇“小黄文”,把一个小公侯“偷尝禁果”的过程,硬是写出了史记一般的汹涌淘淘的气势。
由此可见,不是小黄文低俗,重要的是你要有把它写成一本千古名著的凌云壮志。
这本《石头记》,注定是要名传千古的节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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