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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败北作结,魏铭又输了一局。

        可以拘留疑犯的时间有限,可是修nV自愿待在此处,直到大家审问出什麽为止,大家都猜测,这可能是修nV的某种恶趣味。

        「你的那些调查结果我们都相信,但是没有直接的证据说三十年前的命案就一定是她做的啊!时间久远,那些物证也都已经不在了。即使我们有王胜利这个人证,但他的记忆断断续续的,恐怕不足以采证,就算法官信了这个证词,没有其他作为佐证也是没办法的啊!证据太薄弱了。」

        「再说近一点的好了,罗珍川的事件,起源於修nV三十年前用高跟鞋踩Si了一只猫,三十年前啊!没有什麽动物保护法,有没有把孩子b疯,这也不是法官可以判定的吧?是否有投给罗珍川致幻药或许还可以查得到,也判的了罪,但是穿着高跟鞋走来走去何罪之有啊?总不能把他以後在外头杀人都归咎於这个上面,以这一例来说,最多判个不是医疗人员却做出医疗行为之类的罪。」

        「接下来是绑架王胜利这件事情,先不论我们没有被上级批准的卧底行为好了,王胜利被修nV藏了起来,也没有受到威胁和损害。这种事情说不定庭外和解就可以解决的。所谓的绑架罪,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这种情形,王胜利顶多只算被叫去喝茶的,既非为钱财,也没有明显的把他当作人质。在法院看来顶多就是你这个心急如焚的男朋友一时半会见不到恋人就在那麽乾着急罢了。」

        「她违反王胜利的意愿。」魏铭补充道。

        「是,就算是如此,也不会判多重的。总之不会是你想要的那种结果。」队员中最懂法律的分析道。

        这些魏铭何尝不懂。

        他不过是不甘心罢了。

        他分明从头到尾都是受害者,为什麽他不配拥有完美的好结局?

        魏铭这天喝了酒,醉醺醺的在大街上漫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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