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七岁的时候,也就跟金钰儿一样大,家庭不算富裕,父母感情恩爱,生活倒还算充足。
只是在他七岁生辰刚过那年,但是还是隋朝,突厥国力旺盛,经常对边境的几个城池发动中小规模的烧杀掠夺。
那年他躲在灶台里,眼睁睁的看着全家老小死在自己面前。
自己却连声音都不敢发出。
自此,他侥幸活下来之后,随着难民流浪到瓜州城一带。
后来隋朝覆灭,唐朝建立。
他凭借着自己的一番头脑,也算是创下了一份富贵。
只是陪着他辛苦了一辈子的妻子,却没有享受这份福气的命,早早就撒手人寰。
只留下金钰儿跟他相依为命。
所以金德义非常疼爱金钰儿,是真的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那种。
“金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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