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总长张国淦,有人望,是黎的老幕僚,又是同乡。
王宠惠是当时知名之士,也和西南有关,董康和高恩洪则是吴佩孚所欣赏的。请吴佩孚做陆军总长是想借他的威望和影响力去完成裁兵,同时把全国的军权交付给他,这样他就不会再眷恋一个巡阅使的地位。如果他率先放弃巡阅使,以他的威望作号召就可达到废督的目的。
还有参谋总长问题,本来决定齐燮元,这是为了把他调到北京来,以裁撤江苏督军做为倡导。但吴佩孚竭力推荐李烈钧,吴说话了,黎不好不答应,参谋总长便给了李烈钧。
董康(~)字绶经,号诵芬室主人,武进人,世居区境内青果巷。董康于清光绪十五年(年)中举人,次年成进士,授刑部主事、郎中,大理寺推丞,主陕西刑狱。光绪二十八年母病返里,服丧期满后,曾与人编修《宪法大纲》,由清廷颁布试行。辛亥革命后,赴日留学,民国三年(年)回国,历任北洋政府大理院院长、法制编纂馆馆长、司法总长、财政总长等职。
此人铁面无情,在审查大参案时,曾被吴佩孚誉为“包公再世”。
高恩洪(年—年),字定安,亦作定庵。蓬莱县(今烟台蓬莱市)上口高家村人。
高恩洪出身农民,先后就读于上海电气测量学校、英国剑桥大学,曾任清廷驻英使馆翻译。回国后,历任参赞、西藏通商交涉事宜督办、东三省军政事宜督办、交通部秘书等职。民国后,高恩洪先后任汉口及成都电报局局长、湖北军政监督、川藏电政监督、驻上海全国电料管理局监督、交通部顾问、北京政府交通总长、教育总长等职。
一九二四年,任胶澳商埠督办。他倡办青岛大学,并出任私立青岛大学首任校长。二次直奉战争后,高恩洪退出政界,于烟台经营“烟潍路自动车公司”,任总经理。
一九二六年,迁居上海继续兴办实业,为汽车公路公司负责人。病逝于北平。
高恩洪在交通总长任内,时间虽短,却很有一些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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