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二十五日,决策的十人会议缩减为“四巨头”会议:为美国总统威尔逊、英国首相劳合?乔治、法国总理克里孟梭、意大利总理奥兰多。
实际上,重大问题都由美、英、法三国代表决定。
这是个不平等的会议。
首先,是把出席会议的国家分为几等。
第一等是“享有整体利益的交战国”,即英、法、美、意、日五大强国,它们有权出席一切会议。
第二等是享有局部利益的交战国,如比利时、巴西、中国、希腊等大多数国家都属于这一类,只能出席讨论与它们有关问题的会议。
第三等是与德、奥集团断绝外交关系的国家,如秘鲁、玻利维亚等,它们只有在会议讨论的问题直接涉及这些国家时才能派代表团出席。
第四等是中立国和即将独立的国家,它们只有在五强之一的邀请下才能出席有关会议。
其次,各国代表的人数也是不平等的。
会议规定,英、法、美、意、日五强各派五名代表。
比利时、巴西和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各派三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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