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诚(1867-1944)广西武鸣人,壮族。清末贡生。多次乡试落第后改学刑名,进身仕途,先后在府、厅、州、县衙门充当幕僚,掌管刑名、钱粮、文案十余年。
清宣统三年(1911)五月,随龙济光到广东陆路提督衙门供职。
辛亥革命后回广西追随陆荣廷,历任南宁军政府副秘书,龙州、梧州中关统税局长,广西都督府秘书、广西陆军第二师少将参谋长、广西督军署中将参谋长、广东督军署顾问,广西省长公署财政厅厅长等职。曾积极参与讨袁护国运动。
桂系不但先下了停战令,还间接表示了不继续作战。“联帅”谭浩明在答复汉口和南昌两个商会的电报中特别强调和声明,南军决不侵犯湖北和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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