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先生在辞职的同时,也提出了三个附加条件

        其一、临时政府设于南京,为各省代表议定,不能更改。

        其二、辞职后,待参议院选定的新总统亲到南京就任之时,大总统及国务员乃行解职。

        其三、《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为参议院所定,新总统必须遵守。

        前两条的用意在于把袁世凯从老窝调出,使其处于革命势力的包围和控制之下;第三条则是通过法律手段,限定袁世凯的行为。

        权力不能出现真空,袁世凯于十三日以“全权组织临时政府”的名义,布告文武官衙和军警,代替了清行使职权,自任此“全权组织临时政府”的首领。在南京临时政府之外,另組了一个政府。

        二月十四日,南京临时参议院召开总统选举会,十七省的代表一致选举袁世凯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大总统。随即电告袁世凯,务请其到南京参议院受职。同日,中山先生亦电告袁世凯,准备派专使北上迎接。

        十六日,袁世凯致电唐绍仪、伍廷芳、张謇“现天下糜烂,经济困难,将来抚军治民,头绪万端,而外蒙问题尤难措手,断非世凯衰病之驱所能料理。……勿祈三公切商中山,仍以利国福民之念,始终其事,勿弃前功。凯俟接代有人,仍返洹上,务我农业,皆三公之大赐也,感且不朽。”

        本意是表示坚决不去南京,不惜以不做大总统相要挟,发电后马上意识到不对。对方不是清廷,离了自己就玩不转,一听说自己辞职就吓得要死。这个总统可不是自己不干,就没人敢干,没人能干。说不定有的人正等着自己说这句话。弄假成真、弄巧成拙怎么办?就坡下驴自己不是干吃哑巴亏。自己不干,不是人家不让干,自己不是百口难辨?

        马上给中山先生发电“凯之私愿,始终以国利民福为目的。当兹危急存亡之际,国民既伸公义相责难,凯敢不勉尽公仆义务?惟前陈为难各节,均系实在情形,素承厚爱,谨披沥详陈,务希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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