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江苏、安徽、湖北、江西、湖南、山西、陕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四川、云南、贵州代表,由南方发电召集;
直隶、山东、河南、东三省、甘肃、新疆,由清政府发电召集,并由南方电知该省谘议局;内外蒙古及西藏,由两方分电召集
接下来,南北的代表讨论的差不多都是召开国民大会的相关事宜。
既然是开会决定,理论上说就有二种可能。也就是说,一个可能是共和体制,一个可能是君主立宪体制。
对于袁世凯来说,无论做出的决定是共和还是君主立宪都无所谓。
实行“共和”体制,他当大总统。实行“君主立宪”,他还当他的内阁总理,而且是朝廷已尽在他掌握中的内阁总理。所谓“旱涝保守”,稳操胜卷。
但是,对于南方民军方,他们恐怕只能接受一种结果,就是“共和”体制。
如果决议的是“君主立宪”,那是很麻烦的。因为,我们已经知道,接受这个条件几乎是南方代表伍廷芳的个人意见。
当时的南方民军,没有统一的组织,只是一种松散的联合,实际上是各省各行其是。
能够有一定号召力的,当属黄兴。
二十九日的和谈会议前夕,唐绍仪专门拜访了黄兴,并提出自己以国民会议公决国体政体的想法,征求黄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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