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活动积极,参与起草同盟会章程,八月被推为同盟会评议部评议长。

        后常以“精卫”的笔名,先后在《民报》上发表了《民族的国民》、《论革命之趋势》、《驳革命可以召瓜分说》等一系列的文章,宣传三民主义,痛斥康有为、梁启超等人的保皇思想,受到中山先生看重。

        留学毕业后拒绝两广总督岺春煊令其归国服务的要求。一九零七年初,随中山先生赴南洋筹设同盟会分会,他任南洋革命党报《中兴日报》的主笔。

        一九零八年赴缅甸建立同盟会仰光分会,后又参加在新加坡筹设同盟会南洋支部等工作,成为职业革命家。

        一一年一月,与黄复生等抵达北京,开设守真照像馆,做为从事革命的职业掩护。

        他们到北京肩负重大使命。

        那时,革命党热衷于搞暗杀活动,暗杀满清的官员。既然是暗杀官员,当然是越大越好,他们盯上了摄政王载沣。

        在准备的过程中,不幸事情败露。汪精卫、黄复生、罗世勋等被捕入狱。

        谋杀摄政王这样的大罪,应当是被杀头的。

        期间民政尚书善耆慕汪精卫之名,也可能有几分好奇心,曾探了几次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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