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布着实有些困惑:“你即便铁了心要用枪,为何不选旁侧的精铁?”
荀启道:“此枪更为趁手一些。”
……都没掂量着试试,就知道趁手了?
吕布困惑之色更浓,荀启没再多做解释,提起枪,向吕布行了一个对武礼。
他之所以不选戟而选了枪,一个是因为他目前还未完全适应这具身体,将这具身体锻炼到最佳,与其用沉重的戟与吕布这位猛将硬拼,以短板拼对方的长处,不如用相对轻巧,灵动性更强的枪;另一个原因,便是因为他在现代习过枪法。
枪这位百兵之将,经过数千年的演练,已形成了系统性且灵便度极高的枪法。若配合得当,未必不如戟。
至于他为什么选这个灰扑扑的枪而不选别的……因为别的枪都是新制,更符合这个时代的枪的制式,还未彻底脱离矛的模样。唯独眼前这把灰扑扑的枪与众不同,更接近后世的姿态。
不知道这把枪是从哪得的,或许是为了凑数,就放在兵器架的角落,埋在其他兵器下方,倒是便宜了他。
荀启挽了个枪花,等站在场外的兵将呼喝了一声,便提着灰枪,与吕布同时动手。
两兵交接,荀启手上吃重,往后滑退数步。
这具身体仅仅是普通士人的锻炼量,虽然谈不上弱不禁风,甚至比现代很多男生更有爆发力,但原主所锻炼的肌肉量远远比不上常年征战的吕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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