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今天一天少不了用嗓,早餐都是清淡的东西,丁晗义从口袋里掏出一盒清咽含片放在旁边:“我看你含片吃完了,路上顺便买了点,一会儿路上含一片,你这嗓子可金贵着呢。”

        向辞十八岁时以一首自创自唱的歌曲《诗》在乐坛横空出世,这首歌在他高考完的那天发布,说起来还挺有意思,歌如其名,将高中三年的必背古诗词串起来,却又不是诙谐幽默的风格,曲子的情绪递进饱满异常,跌宕起伏,已经过变声期的少年嗓音低磁,娓娓道尽何谓“古人今人若流水,共看明月皆如此”。

        自《诗》发布至今,这些年来他在乐坛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辉煌时刻,不到十年,已是乐坛当之无愧的新一代神话般的歌手。

        不过对向辞来说,正要算上无数次的轮回,那可不止十年了。

        百年恐怕都有了。

        ——那他这样算不算变相地长生不老了?

        向辞咬着面包,被自己的想法逗笑。

        笑声轻轻浅浅,丁晗义听得耳根子一麻,不由抬手搓了搓耳垂:“想什么呢笑这么开心?你可少笑点儿,最好把笑容都留给粉丝,你这张脸啊……啧啧,那些小姑娘肯定当场疯掉,你专辑不得也跟着卖疯去?”

        向辞的一张脸长得极好看,更准确应该说——漂亮。

        一双桃花眼含笑多情,唇色天生红,是每次化妆唯一不需要多加点缀的地方。要说他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就是颈侧的一颗痣。白皙洁净的肌肤上的一抹污色,就像在白纸上无意落下的一滴墨,惹眼,又引得人抓心挠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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