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再水却说道:“我专门瞧过袁姑娘写单的包裹,字迹很工整、很漂亮,应该好用的。”
“……”袁冬初笑了笑。对于经年累月使用毛笔的人来说,她这很工整、很漂亮的硬笔字,实在太单薄、太生硬了。
说话间,婉儿把一个长条小匣子放在桌上。
这里面,就是那怪模怪样的笔了吧?潘再水和张二柱下意识的就站起来,往桌前凑了凑。
算起来,他们是初学写字,有着比袁冬初还痛苦的感觉:毛笔那软软的笔尖,搞得他们扛大包的手臂苦不堪言。
可是,在诚运做事,又是诚运投递行,不学写字的话,那就没什么前途了。
虽然毛笔字难写,他们还不能不学。
如果现在有了不一样的方法,不用毛笔也能写字,说不定学起来会容易些。
秦向儒的视线倒是不受阻碍,但也下意识的抻了抻脖子。
本以为会看到很稀罕的物件,却见匣子里的绒布上放着的东西,不见一丝鹅毛的影子,看起来就是三支手掌长的、细细的木棍。
若说和寻常木棍有的些许差别,便是这三支木棍打磨的还算光滑。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