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姐木着脸坐在他们对面,眼睁睁看着司至一句我做的,一句要改良,一句下次做XXX,把陆靡哄得一口一口往下吃,直到把粥全部喝完。

        然后勉强地点评到:“还行,能入口。”

        那你别吃啊,还吃葱花!连姐因为抄袭的事和陈定大编剧对线了一晚上,见陆靡有人前前后后关照,心里酸溜溜的,倒也对司至有了几分认可,毕竟一个不知富几代的大少爷亲自动手做饭,还做的挺像样,也是有心了。

        知道陆靡被人照顾得妥妥的,没有她插手的余地,连姐也不硬呆着当电灯泡,赶紧把公事给说了。

        “陈定不愿意解约,《寻妖》这剧本得烂在我们手里。”连姐说着也有些恼,“而且合同上有一条,五年内如果没有拍摄,可转,不退钱。”

        陆靡吸着鼻子,冷笑连连:“坑钱坑到我身上来了,连姐,给我好好查他,我不信他只抄一次,呵,只要他名声臭掉,我看哪个导演敢接他的剧本。”

        连姐转念一想,明白了,合同上的五年未拍可转条例就是陈定留着的后手,打算五年后再卖一波。

        群众是健忘的,过个五年,再轰烈的事也变得模糊。

        只要拍得好,抄袭都会被美化,更何况,抄的还是小众耽美,作者也没很大名气。

        “行,我去办。”被摆了一道,连姐心里也冒头气。

        “恩人,我帮你。”司至微微一笑,“虽然我不能违背律法,分割隐私,但这个世界上的网络处处都是信息,使用者所过之处全是痕迹,我只收集这些痕迹,不属于侵害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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