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拳头的主人是一个我没见过的男人,他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灰色衣服,戴着一顶蓝灰色的贝雷帽,戴着很长的围巾,胡子拉碴,看上去就像是那种狼狈的流浪汉。

        但是却很强,就浑身的气势来看,虽然只有二十二岁,居然不输给席巴。

        糜稽和天野由雪都立马戒备了起来,不过席巴却看着很放松。

        对方吹了一声口哨,“哟,才是个婴儿就有念能力吗?”

        “金。”席巴叫了一声他的名字。

        等会,这是那个传说之中的金·富力士?

        居然只有二十二岁?这不是和席巴相差八岁了吗?按照席巴的说法,我还以为他们得是同辈的。

        结果在席巴十二岁离家出走的时候,金才四岁啊,根本不搭噶,所以居然是走忘年交的路子吗?

        不得不说,连这都能交上朋友,而且看上去席巴还很相信对方。

        金,有点手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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