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又再次吹起,有些冷。少年便入房着衣,然后又出来。坐在杏树下,饮着酒水,望着天空。“或许这辈子也就这般过了。”

        喝着喝着,壶内的酒已所剩无几,摇着壶只能听见些许水声。罢了,只得慢慢细抿了,这喝酒也是喝不痛快。郁闷感瞬然就出来了,望着星星点点的夜空,还想屁“故人”、“故事。”

        荀逸这嗜酒的毛病是他那“死鬼父亲”所带起的。

        他常讲:“读书人呢,一定要有生气,然后便有了书生气。所谓的书生气呢,便是饮酒作对,最好还能在适当之时,行江湖之事。然后拍拍屁股走人,这不就善咯!还有啊,这酒,何时都能喝,何时喝也有讲究,这当中的学问真不比书上的学问浅。当一个书生懂得读书、饮酒,那才是真真正正的读书人咧!”

        这荀逸啊,每次听着他那“死鬼父亲”的酒后乱语,都觉得无劲得很,可每当他饮酒时,脑内都是他那“死鬼父亲”的胡乱话,想忘也不能忘记。

        不知不觉壶内已变得空荡荡的,不耐喝。但这酒的后劲蛮大,此时荀逸变得面颊绯红,貌似桃花脸上开。热意、困觉也一并袭来,靠着银杏树,然后静静地进入梦境。

        风又继续吹起,杏叶飘飘落下,落至发梢,少年仍浑然不觉。

        旦日清晨,四周变得明亮,有点刺眼。荀逸抬起手来掩盖双眼。过会儿,眼睛好似已适应了外界的光亮。随后,睁开双眼的那刻,荀逸才清楚自己在这靠着树睡了一夜。头上、肩上、身上落满了杏叶,青衫与杏叶与大雪相宜,那刻仿佛这天地间只有三种颜色,姣姣雪色,金杏叶色,青衫郎色。

        在外久了,有些无趣,于是便拎起脚边的酒壶回去。

        小镇繁华得很,其地更是千金难求,寻常百姓家能有座普通茅草房便觉得不错了。但少年却并不满足,非要一座私院,可不管少年提出任何要求,大人总是会对其满足。这私宅大得很,前面是铺面后面是私院私宅。虽说这么大的一栋宅子,就少年一个人,难免会是非多、闲话多。但这附近的邻居与在这小镇上熟络的“本地人”连对其的一句闲话都没有议论过,见了少年甚至还会主动问候。应是看在他那“死鬼父亲”的面子里。

        前面的铺面被少年改为了文宝堂,是个卖字画的地。里面所挂的字画大都出自那少年之手,剩余的便是少年同来此经商交易的有钱老爷所购买,为此少年还花了不少冤枉钱,但他却从不在意。在他眼中,这字画都是宝贝,其对这字画的爱护甚至比他身子的爱护还更要珍重些。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