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自己应该下地狱,只可惜没有魔鬼来引他离开人间。我压根就不知道这个世界对灵魂该如何处理,也不知道人死后究竟该去哪儿——老乔治是我见过的第二个幽灵,第一个是岸边露伴的青梅竹马。
哥谭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气场,哥谭魂也是。老乔治对哥谭爱得深沉,纵使他所在的城市遍布疮痍。
我卡兹大人完全不理解这种归属感。我的种族拥有漫长的生命和得天独厚的条件,却只能居于阴暗潮湿的地下,没有人喜欢那种地方,也没有人会对那里有什么不舍的情绪。
又或者,我的族人天生情感淡薄,他们跟人类可不一样——人类因为贪婪和欲望在这个世界上挣扎,并且渴望得到更多,而我的族人只会安于现状。
屠了全族的卡兹大人并不想继续回忆过去,又不是什么值得铭记的经历。
也许是我的沉默让幽灵先生有了一种我还算温和的错觉,他开始飘到我身边讲故事。故事的主角是在犯罪巷摸爬滚打的年轻人,他很不幸,又非常幸运。他有幸得到了当地企业家的资助,走出了混乱,成功完成学业后又遇到了志同道合的朋友和喜欢的姑娘。
“然而她搬了家。”老乔治提到自己喜欢的人时语气有些低沉:“我后来想要找到她,却毫无头绪,我的朋友拥有了新的生活,我感觉自己又恢复了原状,似乎一切都没有改变,我还是躲在角落里的可怜虫。”
他不知道的是,卡兹大人我不但没有认真听他讲话,反倒是在思考吞了幽灵会不会消化不良。
老乔治,危。
“不知道能不能拜托卡兹先生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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