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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不觉得这小子有点眼熟么?”哈雷又在把玩那把杀猪刀,一边慢吞吞地说。
眼熟?众人有点愕然,莫非,在哪见过不成?
苗瑶部落先不论,风灵山一带,来来往往上山采灵叶的,三里屯坐商行贾做买卖的,那么多人,也许在哪见过也真有可能,不过,每天数不清的路人甲乙丙丁,,,,谁能记住谁呢?
“这小子穿戴不俗,多半有点来头”,沈寒接口道。
赵奇点点头,补充道:“一般修士,腰间也就挂个储物袋,这小子可是戴着储物手镯呢!”
1785兰大总管以前是个散修,对于追杀或者被追杀这些烂事,可谓再熟悉不过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劫道劫财劫色的,修真界天天都在上演,别的不说,自己就差点让人给做了,要不是老头的救命锦囊,估计如今坟头上的草,都长得老高了。
叹息一声,说道:“不管是什么来头,总之,这事我们不能沾惹,也沾惹不起,天知道这背后还有多大硬茬,凭我们这点修为,就是找死!等那小子醒了,赶紧送走就好,不能留在这里,更不能给苗瑶部落招来祸事!”
此言有理。若真是什么硬茬,自己几个拍拍屁股可以一走了之,可苗瑶部落呢,根可在这里,跑的了和尚,跑的了庙么?
倒是赵士猛然间想起点什么,喃喃道:“你们不觉得,这小子有点像邀请我们哥俩十年后进京比舞的那皇子么?”
嗯?这么一说,易门师兄弟几个都有点印象了,诸葛青修理沈寒那次,赵氏哥儿跳了段“大兴之舞”,还真有这哥们在场。可那时候,他可是众星拱月,众护卫拱卫的堂堂皇子啊!落水凤凰不如鸡,落水的皇子,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至于众护卫不用说也凶多吉少,换个角度想,既然敢追杀皇子,那该是多硬的硬茬!
众人面面相觑,人虽然可以救,也该救,可救下来个烫手山芋这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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