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言弯下身子去脱鞋——他脚上一双皮鞋穿了七八天,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鞋码偏小的缘故,脚后跟磨得又红又紫,他皮肤还白,就衬得更可怜。
林西言自己下手又没个轻重——可能是怕陆时煜等得着急,硬把不合脚的鞋子拽下来直接磨破了皮,他还若无其事地要去脱第二只。
陆时煜按住他的手,“你放下,我来。”
也不知道陆时煜去哪里练就了这一手脱鞋的绝技,竟然一点也没把人弄疼。林西言脚踩到软布拖鞋里,整个人终于能勉强站住好好走路了。
他像是刚到陌生领地的小白猫,一时还不能适应,说一句才敢动一下。他换好了拖鞋,就停在原地,小心地看向陆时煜。
陆时煜:“……”
他自己可能要变态了,竟然有些扛不住林西言这种可怜兮兮、全身心依赖的眼神。如果我这时候还想着要亲他,是不是很不对劲?
刚才是因为要录指纹才握了一下手,现在再去牵手是不是在占便宜?陆时煜一团乱麻地蹲在地上跟林西言对视,半响才一本正经地说:“我蹲太久了,你拉我一把。”
林西言听话地伸出手要去扶陆时煜的胳膊,结果被牵住了手心。陆时煜反客为主地就着他的手站起来,带他到新家各处看了看,其实也就是指了指方向,说一下什么房间在什么位置。
反正这会也不着急看,先好好休息才是最要紧的。陆时煜带他去了二楼,声控灯灵敏地亮起来,主卧在朝南的房间。
陆时煜从衣帽间里拿出了上一次顾蔓蔓在隔壁商场给林西言买的衣服,还是几个购物袋装着,并没有打开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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