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到自己来美国的目的时,我非常真诚地对他解释道:“朋友最近忙着写论文,所以我来美国帮忙看望他的妻子与女儿。”
再次强调,空条徐伦是比承太郎和乔瑟夫都可爱的存在,小孩子都是需要被认真对待的珍宝。乔瑟夫只会把我锤到天上当陨石,而承太郎小的时候打架斗殴还装酷,只有徐伦会声音软软地叫我卡兹叔叔。
……某种意义上,我已经变成乔瑟夫的孙辈了,可恶,但我又有什么办法呢?
我们又点了一份芝士披萨,作为今天临时聚餐的结尾——当然是我付款。临走时,我对欧文先生笑了笑,然后劝他下次装流浪汉的时候要再随性一点儿,至少要收起那种莫名其妙的坚持。说真的,穿着旧衣服坐在快餐店里也像是在五星级酒店,这种拙劣的伪装技巧真的不需要回炉重造吗?
欧文的表情难看极了,他坐在位置上没动,而我也没再说些什么。
萍水相逢的路人而已,在乎那么多干嘛。
事实上我给他留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着我的邮箱号码,我很乐于观察隐藏着什么的人类,化名欧文的年轻人也是被我观察的对象,我渴望从他身上发现一些会让我感兴趣的故事,基于这点,我似乎跟岸边露伴没什么两样。
难道我还有成为作家或是漫画家的天赋吗?!
我很喜欢一个人闲逛,尤其是在黄昏至黑夜这个时间段。太阳不算太刺眼,却也没彻底消失在天际,我喜欢即将西沉的太阳,更喜欢夕阳照在身上的温度。从前只能生活在地底,只能在黑夜中生存,但后来却可以拥抱太阳。不可否认我开心得要命,然而日光过于强烈的话总会让我有一种烦躁感,临近黄昏的夕阳似乎更加温柔。
理智告诉我这只是错觉,太阳只是一颗天体,它距离地球很远,却也给这颗星球的生命赋予了能量,也许有时间我会飞到太阳附近去看看,但那种糟糕的温度会瞬间将我融化,然后我会继续重组,如此反复。
那感觉一定糟糕透顶,毕竟我不是超人,没办法完整地承受那种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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