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平追上去,“唉!这位娘子请问家住何处,此番救命之恩小生要何处去报答。”
“阿嚏!”司命摆了摆手,一边头也不回地往前走,一边趁人不注意扔下腰间系下的手帕。
人来人往的街上,白色的手帕静静躺在地上。李清平上前拾起,上面绣的莲花半开,错落在菏叶中,栩栩如生。那绸缎光滑,看起来价值不菲。再抬头看去,已经不见少女的身影。
风寒的感受终于在几万年后又重新体验了一把,司命窝在客栈的被子里瑟瑟发抖,心中懊恼早知道就拐带一个仙侍下来陪她了,也不至于如今伤寒无人倒杯热茶。还有朝晔,明明说好要帮忙解开一点封印,几天下来,人影也没有见到,待回了天界,必定要去云中山砸了她的酒窖。
神仙的体质没了仙术护体,比凡人还要脆弱,经不得风吹草动,这也就是为什么凡是历劫的神仙都选择投胎转世,而非封印法术下凡的原因。
司命脑海中浑浑噩噩,浑身提不起劲,干脆捂在被子里睡了过去。
再醒来时,满室酒香。司命从床上起身,动作轻便了许多。她抬头看去,就见朝晔躺在榻上,抱着酒壶睡了过去。司命活动了一下筋骨,在不如之前那般笨拙,看来封印已经被解开了一点。她走过去推醒朝晔,朝阳眼睛还没有睁开,伸了个懒腰,一头黑发从肩滑落。
那一举一动并不粗俗,反而如美人晨起懒梳妆的画卷,风情万种。朝晔长地好,是三界公认的美人,就连司命时不时也会被朝晔迷了眼。
只呆愣了一下,司命很快反应过来,气道:“五天,等了你五天你才来!”
朝晔诧异地看向她,“你还好意思怪我!你也没有说在什么地方碰面,我只有去找二郎神借了哮天犬才知道你的位置,不然你以为我干嘛去了。”
司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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