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探这工作本来就危险,被事后报复的警探不在少数。

        手越黑的警探,被报复的可能性就越大。

        约翰和那个路克,在手黑选手里也异常优秀,当然要尽量保密自身情况。

        因此约翰上次回来,大家讨论分析案情时,一句都没提过自己是亲历者。

        一来是当时要避风头,二来就是对自身安全的考虑。

        看到众人点头,约翰一口喝光了啤酒,站起来:“你们可以想点好事。我先去洗澡,那个下水道肯定几十年都没人去清理过了,真特么臭。”

        有个警探忍不住问了一句:“什么好事?”

        “警探局里,又多了一个很能打的同事,你觉得是不是好事?”说了这句,约翰头也不回地走了。

        众人面面相觑,觉得这话真没毛病。

        约翰凭什么那么吊?不就是因为他能打,敢拼命,有危险任务他敢上。

        而他一上,其它人再跟着上,危险就会小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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