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很不对劲了。
这种案子,地点不能说无关紧要,但那只是旁枝末节。这里可是荒郊野外的山区,又没有地标,案子发生在哪儿都没太大区别。
县警为什么偏偏关心这个案发地点?
前面县警的车已经进了三十七中露营地,没多久后又从中冲出,开向了山上。
路克心中的疑惑更大。
这些家伙,真的是来对付自己的?
刚才旅店里没找到路克,再来三十七中露营地找,这很正常。
可这半夜往山上跑是什么思路,难道认为路克会逃向山上?
这怎么可能。
路克又不是真正的逃犯,即便脑回路清奇一点,直接回洛杉矶也是可能的。
但是,半夜上山?还是在大风大雨的雷暴天,难道是怕不出意外,死得太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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