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反对有效,但原告需回答为何答应让被告送你回家。”
杰茜说:“因为案发当晚的聚会上我家人也在,所以我感到很放松,喝了很多酒,等被告要送我回家的时候,我已经没有太多意识,而且被告此前一直没有在X方面强迫过我,所以我没料到他真的会这么做。”
到斯班赛的时候,他改了口供,“我们那时在交往。”
检察官说:“原告否认跟你交往过,你有证人能证明你们当时在交往吗?”
“暂时没有,我们刚开始交往,想等感情成熟后再告诉家人朋友。”
又到直接询问环节,检察官问:“被告说他当时跟你在交往,你同意吗?”
杰茜说:“我从来没有跟被告交往过哪怕一天,案发当时我是单身。如果我跟被告真的在交往,有什么理由瞒着家人?事实上他好几回来我们家的公司找我,都被我让保安拦下了,如果我有跟他交往的打算,没理由这么做。你们或许可以问问公司的保安,如果他还没有换工作的话。”
证据链完整,又有可靠证人,本来官司不会这么难打,但偏偏对方请的律师团极其难缠,斯班赛几次翻供后失去了陪审团信任,对方开始改变策略,试图证明两人曾经关系亲密,以期减轻量刑。
斯班赛的辩护律师问杰茜:“根据我当事人的口供,在你上段婚姻期间,你们在拍戏时来往亲密,有这回事吗?”
“我们当时的确还是好朋友,但我发现他企图跟我约会后,就拒绝了他,之后我们的关系便越来越恶化。”
“你们在拍戏期间交往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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