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结果下来的那天,是一个寻常的、yAn光好得有些过分的周五下午。
没有戏剧X的电话铃声,也没有迫不及待的登门告知。
一切都很平静,平静得这只是生命中又一个普通的瞬间。
陆昭曦先收到的消息。
当时她正在书房里整理另一个案子的卷宗,电脑右下角弹出了一封新邮件的提示。
发件人是法院的系统邮箱,标题简洁而正式。
握着鼠标的手指停顿在空中,她甚至没有立刻点开,只是看着那行标题,能透过屏幕,看到背后所代表的、沉重如山的两个字——结局。
她深x1了一口气,像是要汲取足够的勇气,才移动光标,点了下去。
邮件内容不长,是格式化的法律文书用语,严谨、客观,不掺杂任何情感。
但那些文字组合在一起,却拼凑出了一个他们等待了太久的结果:
“被告人李志明,犯挪用公款罪、lAn用职权罪、诬告陷害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