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暖:“你才秃顶。”

        “哈哈,不和你扯皮,说点正经的,你谈过恋爱嘛?”

        暖暖:“没谈过。”

        冷枫:“你没谈过你在那瞎几巴指导我。”

        暖暖:“没吃过猪肉我还没见过猪跑吗?而且你没听过一句话,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比如现在,你骗百里齐可以,骗别人可以,你骗的了我?说放下了,放下个狗屁。你还是喜欢他的吧,至少那双眼睛,你喜欢的很吧。”

        冷枫承认:“说也魔障了,我上辈子没什么恋眼癖啊!难道是这身体原宿住的执念?就像是当年不想救昏迷在湖边的阿齐一样,事原宿主的执念让我第一眼就喜欢上那双眼睛了?”

        暖暖道:“原宿主才几岁啊,你想多了。”

        冷枫想了想:“也是哈,原宿主可以因为被大孩子欺负,所以讨厌大孩子而不想救阿齐,但那么屁点大的孩子,懂什么喜欢不喜欢。那就是我自己喜欢。我上辈子也没谈过恋爱,不知道单独一个器官可以有这么大的杀伤力。之前看桐小丫——哦我一朋友,之前看她看那些言情,也被她强行安利逼着看过几本,看到男女主因为对方的眼睛被深深吸引,我就觉得扯蛋的很,现在我都想感慨一句了,果然灵感源自生活,我觉得我都能去写这类书了,当然,桐小丫那挂的我打死都不会写,她喜欢虐文,虐到死去活来,女主贱到骨头渣里那种。”

        暖暖:“那种,其实挺好看的啊。”

        冷枫立马道:“原来这就是你所谓的见过猪跑啊,我总算知道你为什么总怂恿我倒贴了。——算了,这事我不想再提,你说的没错,我确实骗谁都可以,骗不了自己,呵,十一年的感情,又不是电脑文件,说删除就删除,就算想要永久删除永不恢复也不过动动手简简单单一件事。感情这东西,最是头疼了,不说了不说了,时间是个好东西,慢慢的,我也就没那么喜欢他了。或许,我可以考虑离开京城,说实在的,这些年光忙着赚钱供他读书,都没怎么好好为自己活过,真跟个老母亲似的,我打算攒点钱,带我魏爹爹云游四海去,你觉得此提议如何?”

        暖暖:“……我可以不可以说,不好啊?”

        冷枫笑道:“你可以发表意见,但你的意见不做数。”

        暖暖:“那你还问我,不过你走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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