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新的证人出现,法官接纳了,原来来的这人,是何梦莹的大姑姐,
她代替她弟弟,也就是何梦莹的丈夫,将何梦莹的首饰,还有一部分存款拿来了,希望还给江瑛,然后保住他们的房子,法官问江瑛接受不接受,江瑛选择接受。
证词举证阶段结束,法官再次询问,双方是否接受调
解,江瑛和对方都不接受调解。
于是法官等待了一个小时后宣判。
判决结果:江瑛目前这套住的房子,完全归江瑛。
陶思源的抚养权归江瑛,陶国明进了监狱,抚养费拿不出来,没有判决。
陶国明的存款六万元归江瑛。
何梦莹归还的首饰等作价九万元归江瑛。
其实这个钱还差的很多,但是江瑛感觉何梦莹没什么钱,拿钱出来的还是她的丈夫一家人,那也是受害者,江瑛不想逼迫他们太厉害,所以最后她选择接受了,就这样吧。
最后的判决结果,双方都接受了,都没有上诉。
江瑛和陶家人,彻底的分开了,结束了,不再纠缠,也希望以后不要再纠缠。
第128章猝死的大善人妈妈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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