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瑛仔细回想了一下,当初在买房子的时候,他们夫妻两个确实说过要借钱,但当时左芸因为有急事,不能一起出去,这个事情就交给了陶思明一个人去办。
当时的借款人要求他们两个人一起签名,摁手印,当时因为左芸不能出去,就先将她的名字和手印给摁了,日期也写了,陶国明的暂时没写,说见到那人了再说。
当时,陶国明拿着一张白纸,纸的右下角落着左芸的姓名、日期,还有手印,上面是一片空白。
后来,陶国明又回来了,说那个人突然又变卦了,不借给他们钱了,这个事就算了,那张纸陶国明也没还回来,当时左芸根本不在意这些东西,也没有法律意识,也没有给陶国明要回来。
看来,陶国明拿出去的十有八九就是这张纸了,江瑛拿起来,仔细端详,确实是那天前后的日期。
她问陶国明,“这个日期,还有签字,就是四年前,我拿给你去借王叔的那张借条吧?
你当时说王叔不借钱了,这张纸也没还给我,
今天,你又把这张纸,拿出来,和这个何梦莹,一起,给我做了个局,就是为了骗我手里这半套房子,对不对?”
陶国明本来就作为
心虚,一听这话,他慌神了,“胡说八道,没有的事儿!我什么时候跟王叔借过钱了!这钱,就是你跟何梦莹借的,你不要再狡辩了,赶紧想办法还钱吧!”
何梦莹跟着拱火说道,“左芸,不管你怎么找借口,这借条上面的签字是你的,你抵赖不了!到了法庭上,你也得还钱!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