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是一只兔子,还能说是巧合,一下子四只兔子,那绝对是实力了。

        沈茉儿也有些无奈,她其实纯粹就是条件反射。毕竟她从八岁起就骑着小马参加大凉一年一度的秋猎,十来年根深蒂固的习惯,进了山林看到猎物就会出手。

        尤其来了这世界以后,吃肉的机会极少,看到兔子,她肚子里的馋虫都冒出来了,手可不比脑子更快?

        也就是手上没有弓箭,不然留下来的就不止是四只兔子,而是一窝兔子了。

        事已至此,沈茉儿扯了一把草利落地将兔子绑了,把其中三只扔进了傅明泽的背筐,一只提着耳朵拎在手里,这才解释了一句:“我其实天生力气大准头好。”

        这话傅明泽无法反驳。要不是准头好,能随手一扔就扔中飞奔中的兔子?要不是力气大,能用一把锄头砸晕三只兔子?

        更何况,她绑兔子的手法也非常娴熟。

        要不是亲眼看见,傅明泽都不敢相信有人能这么轻而易举地打到野兔。

        但同时,傅明泽心里也浮起一丝疑惑,比如,既然有这样的能力,之前怎么会差点饿死?只是交浅言深,他并没有将心里的疑惑问出口。

        “咦,这是……山参?!”

        收拾完野兔后,沈茉儿眼角余光突然瞥见野兔们光荣负伤奄奄一息的地方,有几株植物被砸得东倒西歪,其中一株分明就是野山参。

        看叶片序列,年份倒不是特别久,可他们这边已经相对靠南,山参这种东西本来就极为罕见,更何况是有些年份的山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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