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么的,又回来了。

        县医院给开了不少的针,叫带回去打。镇上医院没有病房,人家也说了,“可以在派出所打,我们叫护士按时过去就行……”

        人又原样给带回来了。

        老三的脸色看起来不好,蜡黄蜡黄的,就跟真病了似的。

        这所长就找了四爷,“……这事是我们没照看好,你看如今该咋办……”

        四爷就说了,人已经在你们这里了,你们该怎么处理还怎么处理,只是家属有个请求,如果病了,积极治疗,费用不用担心,家里愿意自费,绝对不为难人。

        这态度还有啥问题。绝对的讲道理了。

        派出所怕出事啊,玩意治不好砸在手里,多大的麻烦是吧?急着想移交法院。

        可法院不是聋子不是瞎子,该知道的都知道。你说这样的人敢叫过来吗?本来人家就怀疑你法院的人有公报私仇的嫌疑,哦!等人弄过来了,然后嘎嘣,死了!这就不是嫌疑,是不是外面得说咱们这里有人蓄意谋杀啊。

        反正人又跑不了,也不是十恶不赦的人犯。最多就算是一地痞流氓。为这个犯不上担风险。不想接,那有的是办法不接。这个证据不足啊,那个证据不详实,再去送,就说是又缺了什么补充材料,再不就挑拣你这公文格式有问题。实在挑拣不出来了,去了肯定就找不到相关的负责人了。今儿去说是请假了,明儿说是去市里开会了,后儿就说是下基层了,反正肯定是碰不到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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