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郑家跟金家比邻而居,郑家的儿子比金家的西梅大上两岁,这属于青梅竹马。那时候的院墙低,趴在墙头上就能说话。俩个小人儿啊,时间长了,互生情愫,在所难免。

        俩孩子按说挺好的,郑家穷,要饭的出身,在这里没根没基的,可人家的儿子长的好,一米八的大个子,四方脸面浓眉大眼,在这个时代,就是标准的美男子。往那一站,叫人一看,就觉得相貌堂堂,戏台上演戏,得是那种一出场就觉得是正面人物的那一类。

        这种人——男神啊!

        男神还很能干,会干嘛?会赶大车。

        当然了,四爷也会赶大车。这个就不显摆了。就只说在那个年代吧,会赶大车比现在会开车牛多了!那时候一个镇子有几家养的起马?也就是小乞丐命硬,见了马车就知道是有钱的,凑上去能要到吃的,不要命的往上冲,时间长了,这不是就觉出来了吗?这马其实没瞧见的那么可怕。镇上有马了,去个县城,接送个人,或是运点东西,可没人会赶车。他就长心眼了,别人怕他不怕,愣是给自学成才,会了。

        你说这条件,年貌相当,也算是门当户对,还住在隔壁,在家里儿子常年不在的情况下,将闺女嫁过去,是不是好对象?

        绝对是!可就是一把拿不出彩礼来。嫁出去的想补贴回来,难!

        金老爷子坚决不愿意,棒打鸳鸯,把这一对小情人给拆散了。为了那彩礼,把大闺女西梅愣是嫁给了老光棍。

        可这西梅也是有主意,婚前是闹死闹活的不从,上吊绝食挨个的闹过一遍,奈何金老爷子爹心似铁,死了也得葬在人家祖坟里去。反正彩礼你老子我收了。你不去?不去咱们一家子,包括你那俩妹子,都得饿死。那是你死?还是咱们一家子死?这个我这个当爹的不选,你来选?你要死就死?你要我们死那我们就死?

        金西梅当年虚岁才十六啊!小姑娘被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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