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看看,辰朝没事我就回来。”了了在他手背上写完长句。

        持续的sU麻覆盖整个手背,慢慢渗下,与掌心残留的触感交汇,穿透手掌。

        辰夕浅笑点头。

        他喜欢。

        他喜欢身T因她而起的每一分变化。

        他并不想记起前世,甚至,他原本对今生也没有多大兴趣。世间的繁华、W浊引不起他丝毫的反应,他只觉无趣。

        即便是面对父母长姐,他也只是尽量在扮演一个正常人。只有弟弟,会让他真心记挂,让他知道,除了躯g,他多少还有点像人的地方。

        除了弟弟之外,就是不知何时开始的旖旎春梦。

        每月一晚或数晚,不多,却让他萌生出“期待”这种新鲜无b的T验。

        让他对“活着”这件事,稍稍有了一点想法。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