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特兰大的那一次经历,让李亨和至高进化,有了近距离的接触。
        尽管双方那个时候已经相隔数公里,并且头顶已经有一颗核弹正在砸下,但那个时候的他们,中间没有任何阻隔。
        李亨不知道至高进化是否能够透过太空飞船看到坐在里面的他,但是他却能够清楚的看到至高进化。
        尤其是在最后,至高进化一下子长高到300英尺,直接用手去砸核导弹,在用手将核导弹甩飞出去的同时,精神力也抑制了核导弹的爆炸,如果不是尼克·弗瑞早有后手,情况早了就是另一回事了。
        300英尺,换算过来就是91米,接近30层楼高,很难相信,这样一个家伙,他竟然是一名人类。
        没错,至高进化是一名人类,最起码他最开始是一名人类。
        后来,他离开了地球去往了外太空,回来的时候,已经成为了掌握顶级进化技术的超级科学家。
        对于当年发生在外太空的和行星吞噬者的战争,具体的详情现在的人类反抗军方面知道的并不多,但是对于在此前和此后发生在康特星球上的事情,可收集的资料就太多了。
        至高进化的原名,叫做赫伯特·埃德加·温德姆,出生于英国曼彻斯特。
        19世纪30年代,还在就读大学的赫伯特·埃德加·温德姆就痴迷于遗传基因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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