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不远处的一条巷道死角。五个穿着时尚,都十分年轻的男女被堵在了这里。

        这五个年轻人身上都各有刀伤,血流不止,其中两位比较悍勇,一个短金发,一个黑长发,手里拿着被敲碎的啤酒瓶,比比划划。

        堵住他们的人有二十余位,年龄均在三十左右,手上提着砍刀,寒光烁烁。

        为首者是一位秃顶金牙男人,看起来至少五十几岁了,脖子上挂着两条很粗的金链,单穿了一件西服,手上提着一把短刀,刀上染血,形象极差。

        “秃头翁,我们是洪乐的,你动我们,就不怕我们洪乐找你麻烦!”

        被围住的长发握着打碎的啤酒瓶,喝问着。

        “你们这几个混蛋,打晕了我,拿了我的帖子去参加群英会,害我成为整个旺角的笑柄。我辛辛苦苦查了几个月,终于查到你们几个混蛋,我今天要不做了你们,以后还怎么出来混!洪乐,洪乐又能怎么样,会为了你们几个混蛋,跟我开打嘛?”

        秃头翁一脸恨恨,说着还条件反射摸了摸自己的头。

        他可记得清楚,几月前的旺角群英会,他就是走在路上,被人用棍子敲晕了。

        结果可倒好,群英会没去成,旺角大变化,整个旺角大佬都签字的规矩上面,他没有签名。

        因为那件事,他这几个月来过得十分悲剧,被人用“没有参加群英会”的事找茬,想要占了他的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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