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仪的心已经没有力气跃动,先前一直赶路都未察觉的寒气此时袭来,刺得她浑身冰冷入骨,脚下的冻疮也叫嚣着疼痛,她只有靠着马借力一二,才不至于倒地。
“狗儿!整天就在外面混玩,人都不见个影子!这么冷的天,小心把你的耳朵冻掉!”
巷外突然传来一阵声音。
本拿着金叶子傻乐的男孩立马把它塞到袖中,三步并作两步冲到那声音主人怀中,“爹爹爹爹”地喊着,还乐出了几个鼻涕泡。
陈方左手提着酒,只能右手一把抱起儿子,审视着巷口站的一主一仆。
那主子模样的女人不过二十来岁的光景,虽面有病容,却丝毫不减滟滟荣光,反而在漫天大雪的衬托下更显脱俗出尘。
陈方活了二十多年,还是头一回见到这般云鬓花颜的女子,被她扫一眼,脸上腾地一红,也不知这个偏僻地方,怎么会有这种神仙一般的人。想起自己还要去看望好友,只得抱着狗儿就快步离去。
……
陈方自小也是识文断字的,只是奈何家贫,实在负担不起科举的费用,只好务农和做些小生意维生。平日里忙于生计,偶尔偷闲看看圣贤书,还被媳妇骂他偷懒不干活,他一个大男人见媳妇整日操劳,面子上也过不去,又身边没人能同他探讨诗文,他渐渐也就断了念想。
但两年前,自家隔壁搬来个书生模样的人,一手书法写得神入化有如游龙走凤,简直比陈方十八岁那年上省城瞧见的皇榜上的字还好看,他顿时心生仰慕,忍不住想与邻居亲近。
虽然这书生像个哑巴整日阴沉沉好像死了亲爹,但陈方还是硬着头皮主动去与他攀谈。见他日子过得清贫得几乎毫无收入,又替他张罗了个抄写铺子,平日替人写写家书诉状,至少能挣两文钱吃上两口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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